在中国,申报保健食品批准文号(俗称“健用字批文”)需按照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提交完整材料。以下是主要材料和流程的概要:
一、必备材料清单
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
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(现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)官网的注册管理系统填报,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后提交。
产品配方及原料资料
配方表:包括原料名称、用量、功效成分含量及标准依据。
原料合法性证明:
使用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》内原料的,需提供目录截图及对应标准号;
新原料或未列入目录的,需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评价报告及食用安全证明。
复配原料:需提供复配配方及组成比例说明。
标签、说明书样稿
符合《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》,需标注功效成分、适宜人群、服用方法、注意事项等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。
安全性评价报告
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(如保健食品检验中心)出具,包括:
急性毒性试验、亚急性毒性试验、慢性毒性试验(如必要);
致突变试验、致癌性试验(根据风险评估确定);
人体试食试验(功能性声称需提供)。
功效成分及含量依据
功效成分的检测方法、标准来源(如国家标准、国际标准),以及含量设定的科学依据。
生产企业资质证明
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保健食品GMP(良好生产规范)证书;
生产车间布局图、工艺流程图、关键工序验证报告;
委托生产的,需提交委托生产协议及受托方资质证明。
产品检测报告
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样品检测报告,包括功效成分、微生物指标、重金属、农药残留等。
其他文件
产品研制报告(包括立项背景、研发过程、技术路线);
同类产品市场情况说明;
法律文件签署声明(如企业法人签字授权书)。
二、关键注意事项
原料目录限制
自2021年起,保健食品原料实施目录管理,仅允许使用目录内原料,新原料需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批。
功能声称依据
功能名称及功效描述必须严格对应《保健食品功能目录》,不得超出范围宣称。
标签合规性
标签不得标注,字体大小需符合规定(如功效成分不低于正文)。
检测机构资质
所有检验报告必须由通过CMA(中国计量认证)和CNAS(国际互认)的机构出具。
三、申报流程
企业自查 → 2. 省级初审 → 3. 国家局审评 → 4. 现场核查(如需要)→ 5. 批准文号发放。
四、常见问题
Q: 新原料如何申请?
A: 需提交安全性评价报告、生产工艺、国内外使用情况等,经国家局审批后列入原料目录。
Q: 复配产品如何命名?
A: 不得暗示疗效,名称应反映主要原料,如“复合维生素片”,不得使用“降血脂配方”等暗示功能的名称。
五、建议
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协助材料准备,避免因格式或内容问题延误审批。
提前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沟通,了解地方性要求。
关注国家局官网公告,及时获取政策动态。
如需进一步细化某项材料的要求,可提供更具体的问题方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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